2006年5月26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前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新时期在校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路径
张黎云

 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法治经济、法治社会的不断完善,人们的法制意识在不断加强。如何提高人们的综合素质,增强法律素养,我认为,应该从“娃娃”抓起。这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基础性工程,更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百年大计。因此,如何改进和加强新时期在校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并取得积极效果,值得我们认真探究。
  新时期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应树立并遵循系统性、形象性、层次性等原则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,需要全社会的参与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包括学校教育、家庭教育、社会教育等部分组成,按照系统性原则,应建立“学校——家庭——社会”三结合的大系统,并且使三者相互配合、相互促进、相互衔接,充分发挥法制教育的整体育人功能。
  根据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尚不成熟、理性思维能力较弱的特点,通过真实、生动、直观、形象的活动形式,使未成年人在喜闻乐见的方式中接受法律知识潜移默化的熏陶,达到实效。
  由于不同年龄未成年人的生理、心理、知识结构和对社会感知能力等方面存在不同特点,法制教育,尤其是学校法制教育必须有目的、有计划、分层次地进行,采取各种灵活有效的形式,启发他们反省自己的行为,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。
  同时,在法制教育的实践中,既要注意将法制教育的各个环节向纵深推进,又要把握好各环节间的配合。一是把握好学校教育这一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键环节。从指导思想上,要纠正重智育轻德育的错误思想,从培养未来接班人的角度出发,以培养纪律观念、增强法制意识、讲解法律知识为法制教育目标,以科学知识和法制理念来传授做人的道理。注重发挥教师的示范作用。老师作为“人类灵魂的工程师”,不仅要教好书,还要育好人,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。同时,调整课时设置,提高法制教育课在思想政治课中的比重;要加强学校的行政管理,建设依法治校的校园环境。通过建立法制教育基地、家长学校等,使法制教育在学校、家长之间形成良好的循环。 二是把握好家庭教育这一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基础环节。家长是子女的家庭老师,法制教育要从家庭抓起,要深刻认识家庭环境对青少年成长的作用,家长自身要以守法的清新形象对子女作出示范,同时切实履行家长的监护职责,认真担负起法制教育的义务,采取科学的方法来教育孩子,不能“只重生理,不顾心理”、“只讲智育,忽视德育”,树立“守法光荣、违法可耻”的观点,并教育其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三是把握好社会教育这一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。社会是未成年人受教育的大课堂。俗话说:“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”,要防止社会上存在的一些丑恶现象对未成年人的侵袭。有关部门应各自承担起相应的职责,动员全社会的力量,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的力度,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。
  当前学校法制教育,要以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、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为主线,具体要做到“六要”。即:一是部门要重视。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,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,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法制教育列入法制化管理轨道,设立法制教育专门机构,做到有人管、有人抓、有落实、有督查。二是内容要丰富。法制教育内容要与时俱进,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,树立科学的荣辱观;要转变教育方法,从成人化、单一化向符合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转变,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,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。三是渠道要拓宽。要从单一的法制课教学向各学科的渗透教育,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、学校管理育人等全方位教育转变。四是教学要规范。要从单一讲授法律条文向促进学生理解法律精神转变。加强法制课程建设,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法制教育教学内容。五是效果要明显。要使学生向既尊重法律权威又能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转变;要从传统的灌输式教育向启发式、参与式转变。六是职责要明确。在法制教育这一社会系统工程中,学校、家庭及社会要发挥各自的优势,形成合力,共同关心,努力营造一个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。